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对陕西政合汉唐工程有限公司信用行为处罚的通报
索引号: | ZDDBG216474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15〕1033号 |
发布机构: | 厅建设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对陕西政合汉唐工程有限公司信用行为处罚的通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6-02-16 |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交通集团,厅质监站:
经中共陕西省直属机关纪工委查实,陕西政合汉唐工程有限公司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依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及《陕西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中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行为评定标准“GLSG1-5 投标中有行贿行为”,其信用行为等级直接定为D级的规定,经省厅研究决定,陕西政合汉唐工程有限公司在我省公路工程施工信用评价等级直接定为D级,自发文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进入陕西公路建设市场。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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